•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46816
  • 诉求时间: 2021-03-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御景花园二期办理房产证问题

您好,我于2014年购买御景花园房产,至今没有办理房产证。

购房时是属于银行贷款购房。当初购房,房屋的首付款缴纳给开发商以后,开发商给我开具了首付款的税票。剩下的30万尾款办理银行贷款后,开发商给我开具的是收款收据。

此后几次我们去找开发商换取尾款发票,开发商均用以后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再换尾款发票的理由来推脱。

七年时间过去了,我们现在想去办理房产证,但是我们没有房屋尾款金额的税票,只有收据,办不了证。我们去找开发商,开发商居然答复说他们的公司已经被拉黑,开不了税票了,说我们这30万的尾款,需要给他们5万块钱的税费,他再去其他公司给我开票,我们不能接受,这个税费本来就是他们承担的。

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办,我要怎么维权,为什么我买房子,合情合理的要求开一张税票,让我承担5万块钱税费?是不是我不出这个钱,我就办不了房产证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3-02 20:1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3-03 11:0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1-03-03 16:30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03-05 14:56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3-09 09:00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我局就诉求人反映的问题约谈了开发企业,要求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要求企业承担应尽的义务,同时税费缴纳和追缴属税务部门职能范围,建议诉求人向税务部门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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