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何**
- 诉求编号: 146778
- 诉求时间: 2021-03-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独生子女证补贴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3-02 10:1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3-02 10:2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卫健局】
- 2021-03-02 15:02 【沙市区 卫健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3-02 17:15 【沙市区 卫健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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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卫健局 | |
回复详情 |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二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夫妻双方为无业居民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发放,所需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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