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46657
- 诉求时间: 2021-02-2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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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2-28 15:2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2-28 15:2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03-02 16:52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3-03 09:59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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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张兵同志于2021年03月2日向公安县E线民生诉求系统反映的问题。已与张兵电话联系,进一步调查了解该员的具体诉求。向其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管辖权的规定。该员反映的用工行为发生地不在公安县行政管辖范围内,不属于公安县劳动保障监察管辖权范围。 该员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农民工工资,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的履职范畴。我队已电话告知其相关法律政策,并建议其可持有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办人:顿俊杰 联系电话:18627262340 经办单位:公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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