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车辆鄂D8RB90的车主,我的车辆在2020年9月4日,有一次违法记录。违法记录地点是荆州市沙市区豉湖路至红星路路段,违法行为是违反禁止停车指示,但违法车辆市鄂D8RB30,通过12123可以清楚看到违法车辆的违法照片。交警部门可以通过平台查询。我方车辆在2020.9.4的时候未开动,可以提供车辆行驶的记录。我在去年11月向交警三大队提供了一份书面的撤销申请,交给了办事人员,但一直没有处理。在12123上面申请过复议,但是没有得到回应。望领导尽快处理,不要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及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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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反映“违法撤销申请”的问题后负责人与当事人电话联系,就诉求人的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相关的解答:三大队接到当事人书面撤销申请后,已及时上报上级部门,正在审批中,请当事人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