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雷**
  • 诉求编号: 146283
  • 诉求时间: 2021-02-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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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的物业费就应当高吗

荆州区纳海翡丽小区底层商铺出售时不提供电力报装的独立电表,而是由物业提供1元/度的高价电,独立出售的商铺不提供独立电表这样做对吗?

商铺物业费按5元/平方米的价格收取,而住宅是1.68元/平方米,其物业服务并没有特殊之处,只因为是商铺就收要高价这合理吗?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2-20 10:0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2-20 11:5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市场监管局】
  • 2021-02-22 15:25 【荆州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3-02 10:32 【荆州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市场监管局
回复详情  

郢城市场监管所接到该诉求件后,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诉求人反映的物业提供1元/度电费,只是物业口头通知,目前还未收取,执法人员已告知该小区物业,电费收取必须依据鄂发改价格【2019】175号规定,如果加收服务等费用,要将电费和服务费分开收取。诉求人所说独立出售的商铺安装电表,需要去电力部门报装;商铺物业费收取价格问题,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已向诉求人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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