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伍**
- 诉求编号: 146070
- 诉求时间: 2021-02-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不准卖香纸是否有文件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2-09 09:3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2-09 09:3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21-02-09 17:24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2-10 09:54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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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
回复详情 | 根据沙市区人民政府2018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燃香活动的工作方案》,根据烧高香乱象、推动文明敬香。明确规定各宗教场所禁止烧高香(香体可燃部分长度不应大于500MM,且直径不应大于10MM)。要求依法依规经营,杜绝生产售卖高香。对超标准的产品进行统一收缴和处理,并形成定期巡查机制。 中山所在接到投诉后于2021年2月10日早上前往位于蛇入山市场对面的好邻居旁当事人处,并告知当事人文件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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