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闵**
- 诉求编号: 145896
- 诉求时间: 2021-02-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收费不合理不透明怎么解决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2-04 15:1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2-04 15:3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21-02-05 08:37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2-07 15:58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2-09 16:30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
回复详情 | 2020年2月5日,解放市场监管所对沙市区颐乐爱心老年公寓进行价格专项监督检查,因疫情原因,该店目前处于半封闭状态,执法人员联系负责人后进入检查,现场公示栏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和《护理等级、护理内容及费用表》,颐乐爱心老年公寓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与投诉人签订的《荆州市颐乐爱心老年公寓自费代养委托合同》。 沙市区颐乐爱心老年公寓属于民办养老机构,其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根据检查情况,被投诉人已经对收费进行公示。2021年2月7日,解放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告知价格监督检查情况,投诉人称其合同不完善、护理制度不健全、态度不好、收费没有开发票等等。执法人员告知投诉人目前尚不能认定存在价格违法,对于合同不明确、态度不好情况,执法人员已经要求被投诉人规范。对于养老院管理制度和发票问题,由民政和税务部门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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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回访来说是满意的,对此事做出了较快的核实和检查。但对投诉事件本身,民办养老机构在取得合法经营证件后,难道不应该规范、合理的经营吗?如果属于民政和税务部门管辖,我会继续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