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周**
- 诉求编号: 145679
- 诉求时间: 2021-02-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学区划分问题退购房认购金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2-01 17:1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2-01 17:2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21-02-02 09:14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021-02-03 09:44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2-04 09:21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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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回复详情 |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建议诉求人依据合同约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信访问题,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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