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郑**
  • 诉求编号: 145006
  • 诉求时间: 2021-01-2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公司不予离职.讨要工资

本人老婆在沙市塔桥路上班.2021年10月1号提出离职申请,公司一直不予通过。于2021年12月1号正式提出离职申请.到现在还是不予通过。公司说只能按自离处理.没有工资。现需要帮忙协助要回工资.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1-23 11:2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1-23 16:0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01-25 09:58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021-01-25 14:20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1-28 10:55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1、经了解,诉求人妻子在沙市区塔桥路一洗浴公司上班,反映离职公司不同意,并且不发放工资,请求维权。

2、接该诉求件后沙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迅速联系诉求人,核实了诉求人反映问题,并对该问题进行了解答,诉求人也表示对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表示感谢。

3、区劳动监察部门已告知诉求人,如离职后该公司不发工资可向沙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核实情况后将责令该公司支付工资,如对工资具体金额存在争议,需要向劳动仲裁院维权。

办件单位:沙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人:刘明 0716-8817728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