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再次接到你处转办龚明同志的诉求件,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办件的调查情况 经了解,诉求人龚明同志咨询社保补贴办理相关情况。 二、与办件当事人联系情况 2021年1月20日荆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援助与失业保险股工作人员再次与龚明同志电话取得了联系,向龚明同志解答疑问,龚明同志对回复表示理解。 三、处理意见 2021年1月11日,龚先生通过“e线民生”咨询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荆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龚先生电话联系后,详细告知了龚先生根据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函[2013]422号“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补贴的,由就业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规定,已告知龚先生社保补贴享受政策向户籍地公安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 2021年1月20日,荆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再次与龚先生电话联系,详细告知政策及社会保险补贴向户籍地公安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 办理人:董艳 联系电话:0716-8490662 办理部门:荆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荆北路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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