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凤凰公寓业主,该小区10年建成之后对外出售,后来听说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一直无法办理房产证,后来有小区业主牵头部分业主取得了房产证,我是其中之一,当时房产证上面的土地性质是“城南医院/慈善用地”并非住宅性质,我多次往返房产证行政大厅质询得知,该屋无法过户,只能自住!该小区目前有上百户居民,都是之前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不知道是无法流通的资产,为什么慈善性质的土地会被拿来做商业地产,是否存在有内幕交易!既然是医疗用地属性的土地,为何会建成商品房而不是福利保障房,我的诉求是,希望能够过户买卖,查清事情的原委,一套房子就是一个家,这套房子已经严重的影响自身的家庭规划!希望相关部门能拿出合理的解决办法,为民做点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