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侯**
- 诉求编号: 144465
- 诉求时间: 2021-01-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空置小区房屋怎么缴纳物业费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1-14 18:5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1-15 10:2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住建局】
- 2021-01-16 10:18 【江陵县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1-20 12: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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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江陵县 住建局 | |
回复详情 | 一、根据《湖北省物业管理收费办法》第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房屋交付之日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之日后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 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业主承担物业服务费的比例,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主管部门确定。 二、根据《江陵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三款规定 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业主按一定比例承担物业费,超过一年的按规定标准交纳或由物业服务主体与业主协商确定。县中心城区一年内空置期间业主承担物业费的比例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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