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144417
  • 诉求时间: 2021-01-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轻微交通违章处罚是以教育为目的还是以罚款为目的?

本人近日收到交通处罚通知,上了12123平台看了违章图片百思不得其解,后认真看了半天才明白是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这才知道这个路口现在有了新的设置不能左转,但是仔细看了图片整个左转车有接近上十辆不是极个别车辆违章(图片上的这些车辆是不是都要接受处罚呢?以此类推,那一天那有多少辆车违章呢?),环顾十字路口周边都没有显眼的提示或者是标志此路口有新的改变,只是在红绿灯旁边新近挂了一个禁止左转的牌子,以前这个路口都是左转弯没有任何问题的,近期才有改变,虽然交管部门在新闻媒体也有宣传,但是毕竟才改变没多长时间,不经常走这个路口的司机很难掌握到这个信息。违反交通规则应该受罚,那是咱们为交管部门什么不能人性化一点?在更改行驶设置的路口和路段尽量多设置标志和标识让人熟知来提前化解违章;难道非要以处罚为目的来解决问题?这样就可以让驾驶员遵守规则了吗?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违反交通法则就必须要接受处罚,但是方式方法能不能人性化和优化一点呢?

原公安部孟建柱部长曾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设身处地考虑当事人的切身感受,感同身受地体谅困难群众生活的不易,善于用群众语言、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来管理、来执法,进一步加大教育、警告处罚的力度,减少罚款处罚的数量,注重策略、讲究方法,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孟部长的讲话中重点强调了两种处理方式:教育、警告处罚和罚款处罚。

公安部赵克志部长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进入新时代,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交通强国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强化源头治理,推动社会共治,深化交管改革,打造过硬队伍,不断提高交通管理科学化水平,推进交通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道路交通更加安全顺畅、执法更加公正规范、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交通违章,不同于故意违法犯罪,应当以教育为主。交通违法是人的行为,应该处罚的是人而不是车。但现在的制度设计是只认车不认人,只要有人交罚款、扣分就行。那么,这个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教育人,还是为了收到罚款呢?我写这个帖子的目的,希望咱们的交管部门在修改了行驶方向的路口和路段,多增设一些提示和警示给人民群众一个缓冲和提前改正的机会,这样才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1-14 10:4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1-14 11:2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交管局】
  • 2021-01-14 16:31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1-15 09:56 【市直部门 交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1-20 09:01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回复详情  

王先生:

您好。请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补充评价

非常感谢贵部门在百忙之中回复的很及时,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这也是所有驾驶员必须要遵守的,但是贵部门为什么回复是答非所问呢,简单一句话就一概而过呢?咱们在修改了行驶方向的路口和路段多增设一些提示和警示的问题上这样简单的一个问题咱们就不能回复一个意见吗?到目前为止轻微违章到底是以罚款为主还是以教育为主也不得而知。 另外我在贵部门提供违章图片上。最开始看以为是违反了禁令,但是后来反复来看这4张照片没有存在违章的过程,麻烦贵部门能否给我科普一下?再次感谢,添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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