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143970
  • 诉求时间: 2021-01-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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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人民医院住院部另类收费制度

全社会都在提倡5g数字生活,便捷消费制度,一个人民医院,作为石首市境内唯一一家县级别的二级甲等医院,石首市人民医院本来就是新修的园区,周围取款机银行本就没有,老百姓带着孩子去求医问药,孩子生病了本就难受,家长心急如焚,如今信息化时代,试问你一个人民医院,作为石首市医疗水平最顶级的医院,住院部门只收现金,合理吗?既不能支付宝,也不能微信,还不能刷卡,是谁给的你们这样的权利制定的霸王条款?我女儿出生的时候,老婆大着肚子进去住院部,也是逼着要拿现金进去我忍了,驱车四五公里去取,这次小孩生病住院,又用这种条例把我们老百姓拒之门外,请问石首市有没有人来管管他们?谁来替急需看病入院的病人着想?谁去医院住院看病带着一大摞钞票?还病人家属一个清明便捷的看病环境,我就不信天下没有说理的地方!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1-06 15:1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1-06 15:4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卫健局】
  • 2021-01-08 15:47 【石首市 卫健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1-08 15:47 【石首市 卫健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石首市 卫健局
回复详情   在收到市民王先生关于在我院住院部收费窗口只能收现金的投诉后,医院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2021年1月6日下午14时许,投诉人王某之妻携小孩前来我院办理入院手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医保政策的相关规定,入院患者必须实名登记入院信息。因小孩住院家属心情急切,又未携带现金及银行卡,也不能提供家属及小孩的身份证号码,所以导致在办理入院手续时产生误会。 2、我院在收到投诉后,立即与王先生电话联系,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对上述产生的误会进行了解释说明,经多次与王先生电话联系,取得王先生的谅解。 3、目前我院在关于患者支付医疗费用方面,已开通了多种支付方式,第一:凭身份证可以在我院设立的自助缴费设备上进行扫码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第二:通过身份证号码可以登陆我院微信公众号进行挂号、缴费、支付预交金等操作;第三:在我院收费窗口可以进行银行卡刷卡与扫码支付服务。 因该患者是小孩,家属未能提供身份证号码无法进行实名认证,才导致在我院信息系统中无法进行绑定确认,故只能暂时使用现金缴费。在今后工作中,医院将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管理,完善服务细节,不断提升患者就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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