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143855
- 诉求时间: 2021-01-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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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1-04 16:5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1-04 17:0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市场监管局】
- 2021-01-12 14:53 【石首市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1-13 10:28 【石首市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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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石首市 市场监管局 | |
回复详情 | 您在e线民生反映的想办理食品加工小作坊的问题,我局于2021年元月12日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市(州)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 二、根据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荆食药监发(2017)59号文件精神,您生产的面条不在本市发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范围内。故您想生产加工面条只能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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