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143207
  • 诉求时间: 2020-12-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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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问题反映

我的母亲于11月13日上午9时上班途中在北环路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荆州新闻媒体报道过),现所在单位 荆州故事 不管不问 至今他们一口咬定没有一点责任 作为儿子母亲走了已经非常悲痛 单位这个态度确实让人寒心 公理何在?且母亲在上班期间没有给她买任何保险 望相关领导能还我公道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2-22 11:2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2-22 11:2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12-22 15:20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2-22 15:21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12-22 17:16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2020年12月22日下午3:05,电话沟通了解情况,经查其母亲出生年月是68年的,已经年满52周岁,且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建议司法民事赔偿。

补充评价

我也不知道这个问题应该找哪个部门 但非常感谢人社局会这么快给予回复并给予意见 根据人社局给予的意见我去了司法局 司法局给予的答案是因为母亲在领社保 用人单位没有义务给母亲买任何保险 通俗点讲就是母亲只要在领养老金 母亲上班途中身亡用人单位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我就想知道法律不外呼人情 一个每月领600多块钱的养老金 没有任何其它收入且还有慢性病的人 想靠自己劳动来补贴每月药费 出去工作有错吗?难道法律规定领取这么一点养老金的人 在上班路上人死就白死了吗?用人单位就可以完全不管不顾 置之不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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