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143207
- 诉求时间: 2020-12-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交通事故问题反映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2-22 11:2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2-22 11:2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12-22 15:20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2-22 15:21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12-22 17:16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2020年12月22日下午3:05,电话沟通了解情况,经查其母亲出生年月是68年的,已经年满52周岁,且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建议司法民事赔偿。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
相关诉求
我也不知道这个问题应该找哪个部门 但非常感谢人社局会这么快给予回复并给予意见 根据人社局给予的意见我去了司法局 司法局给予的答案是因为母亲在领社保 用人单位没有义务给母亲买任何保险 通俗点讲就是母亲只要在领养老金 母亲上班途中身亡用人单位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我就想知道法律不外呼人情 一个每月领600多块钱的养老金 没有任何其它收入且还有慢性病的人 想靠自己劳动来补贴每月药费 出去工作有错吗?难道法律规定领取这么一点养老金的人 在上班路上人死就白死了吗?用人单位就可以完全不管不顾 置之不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