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宝**
  • 诉求编号: 143032
  • 诉求时间: 2020-12-1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编制内教师为什么没有买生育险

事业单位的五险一金为什么落实不了?

我们在编在岗的教师,为何报不了生育险?

农村新机制教师谁管?谁负责?

对已生育的老师,学校、教育部门都不能予以报销?谁能给个说法?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2-18 14:1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2-18 14:4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教育局】
  • 2020-12-21 12:32 【沙市区 教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2-23 09:53 【沙市区 教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12-24 08:25 【沙市区 教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12-24 08:54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沙市区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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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联系沙市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4103839

回复单位   沙市区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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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五险一金主要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四种险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所在单位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已按规定按时按期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沙市区财政局没有做预算,未参与保险。2020年财政局有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参与保险。

目前生育保险已经按(荆医保[2019]51号关于印发《荆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

实施细则第二条指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不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第六条指出,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助,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标准见《荆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生育津贴待遇中指出,生育津贴和产假期间的工资不能重复享受。生育津贴由经办机构按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支付,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

农村新机制教师一致与所在在编教师相同待遇。

补充评价

《细则》出台是在2019年,是否2019年之前生育了的女职工因沙市区财政局没有做预算未参保就不享有此项权利,也得不到报销?是这个意思吗?生育医疗费当时医院不予报销,因为医院说,我们没有买生育险。因为休了产假,生育津贴不享受这个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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