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142463
  • 诉求时间: 2020-12-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石首御景首府房价,车位,产权,发票相关事宜

一,小区车位由人防车位和非人防车位组成,产权不同价格却一样,对消费者不公平,要求开发商对相关非人防车位出具永久使用权和产权证!对购买人防车位的业主给与相关正面书面文字说辞及其补偿处理结果;

二,在售楼部买车位签署协议上是由石首市阿兹博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出让,与石首德瑞置业有限公司无关系注明,车位是由酒店出让使用权是否不合相关法律规定?关系特别混乱,售楼部买房是开发商石首德瑞置业有限公司的名字,车位管理却又是石首市阿兹博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收费又是荆州佳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此三者之间关系是否合理?

三,在售楼期间,对业主宣称八万八一个车位!10层以上强制要求捆绑车位,说是购买了车位房价再优惠3万,如若不买车位,则在买房子最终成交价上再单独额外另补3万于开发商!等业主们签署完合同付完款回家后发现:该楼盘最终房价总价是高于售楼公示指导价!车位还是全款八万八实际付款!就此,该房子售楼部售房期间是否人为哄抬房子总价并变相营销套路石首老百姓购房是否合理合法?

四,目前为止,已购买房子全部业主只取得首付款发票,还是0税率以及购买车位只取得了车位的收据而不是发票

就此,以上希望政府能督促开发商能给予广大业主一个补偿以及说法!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2-07 16:4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2-07 16:4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住建局】
  • 2020-12-08 10:30 【石首市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2-09 15:12 住建局提交问题挂起申请。
  • 2020-12-09 15:13 已同意部门的挂起申请
  • 2020-12-25 23:00 挂起时间超过期限,系统已取消挂起
  • 2020-12-29 11: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石首市 住建局
回复详情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局房地产市场管理股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1关于车位使用权转让费发票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向税务部门协商申报,待方案确定后即可向业主更换正式税务发票。
2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目前地下车位均没有产权证,不能出售和抵押,按照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建设方可以按照市场行情转让车位使用权,不影响业主的使用权益。
3石首市德瑞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地下车位的建设方,将地下车位委托石首市阿兹博兰酒店管理公司和荆州佳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管理,不影响业主使用,且强化了地下车位的安全管理,建议业主进一步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协商。
4已购房业主随时可以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索要购房发票,税务部门也多次来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检查指导,不存在不提供发票偷税逃税的问题。
5业主如对地下车位的价格和销售模式有异议,建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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