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142297
  • 诉求时间: 2020-12-0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说送车位变成机械车位

买房送车位,签的合同也是送车位,没说送机械车位。现在交房了却说送机械车位,逼着我们微信选车位,在他说的那个时间不选就默认放弃。这是什么霸王条款,有没有部门能管管!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2-03 16:0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2-03 16:0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12-04 09:00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2-04 09:00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12-04 11:51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已约谈开发企业,开发企业回复如下:1、关于一二栋业主诉求无地下室,以及风雨连廊未建:我司开盘时销售顾问肯定已经告知,且销售现场均有公示规划示意图,明确地下室控制线范围,并在现场以不利因素形式进行公告;出于考虑到1、2#业主存在出行不便的实际情况,我司经与此两栋业主充分协商并组织业主签字确认(1、2#楼签字均达2/3以上)修建风雨连廊方案,且我司已于今年上半年启动安排风雨连廊施工,但因园区其他楼栋业主投诉到城管部门后将已施工车棚拆除,并下发停工通知单,因此被迫停工。后经社区与物业公司联合调研修建意向,包括1#/2#在内,均有部分业主不同意修建风雨连廊及非机动车停车棚,因此我司目前无法继续修建。 2、赠送车位使用权我司不存在欺骗行为,销售时已明确告知除180户型为平面车位使用权外其余户型均为机械车位使用权。
补充评价

请问贵部门看清楚了我的问题吗,我只有一个问题,您回答与我不想干的问题干什么。赠送车位合同上没写机械车位,现在送机械车位不是欺骗行为吗?微信逼着选车位,不选就视为放弃,这不是霸王条款吗?也不管业主诉求的是啥,贵部门对所有业主都是相同的回复,避重就轻的,我没提不能下车库的问题,却回复我一大串,我投诉的是合同写的送车位没说是机械车位,难道现在不凭合同办事,是凭销售的口头告知了吗!开发商这么欺负我们老百姓,望贵部门核实清楚为老百姓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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