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朱**
  • 诉求编号: 142291
  • 诉求时间: 2020-12-0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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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套路营销与车位营销

买房期间价格过于虚高;业主在签署购房合同付款时发现:签署的购房成交价是高于备案价售房出售,并以变相营销套路等优惠的形式给业主!且房价总体人为的抬高高过于售楼部公示指导价出售!然后并以99折打折后再减3万优惠给业主!在是否买车位期间,对业主宣称八万八一个车位!然后房价上再优惠3万给业主!如若不考虑买车位问题,在买房子最终成交价上!再单独额外另补3万于开发商!等业主们签署完合同付完款回家后发现:该楼盘最终房价总价是高于售楼公示指导价!车位还是全款八万八实际付款!就此,该房子售楼部售房期间人为哄抬房子总价并变相营销套路石首老百姓购房!是否合理合法!?该售楼部的营销套路及其做法是否有违相关市场市面部门的买卖法交易等相关规定!?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2-03 14:0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2-03 15:3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市场监管局】
  • 2020-12-04 08:54 【石首市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2-04 09:35 【石首市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石首市 市场监管局
回复详情  

价格备案职能在发改局,相关问题可咨询发改部门。房屋销售高于备案价、公示价,需提供被举报的具体楼盘、购房合同等举证材料,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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