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付**
  • 诉求编号: 141850
  • 诉求时间: 2020-11-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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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空置是否全额缴纳物业费

新房装修好后,一直空置,偶尔来做个卫生,是否需要全额缴纳物业费用。看外地有政策只需缴纳部分,不知道荆州是否有这个政策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1-25 10:3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1-25 10:5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11-27 09:21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1-27 13:32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您好,根据《荆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房屋交付之日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之日后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业主按一定比例承担物业费,超过一年的按规定标准交纳或由物业服务主体与业主协商确定。荆州市中心城区一年内空置期间业主承担物业费的比例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的70%,各县、市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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