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141644
- 诉求时间: 2020-11-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孩子入学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1-20 23:1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1-21 10:5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教育局】
- 2020-11-23 08:12 【石首市 教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1-23 08:12 【石首市 教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石首市 教育局 | |
回复详情 |
根据《石首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石教基〔2020〕6号)规定:1.石首籍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现役军人子女、市政府招商引资外来高管人员子女、2020年上半年抗击疫情一线的医务人员子女等有上学需求的,享受政策上的优惠待遇。2.凡是商业店铺、工业用房、地下室、阁楼、车库等不作为生活居住入学的依据。3.凡是在城区购置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验收合格,交付给业主使用,业主要有2个月水电气网开户缴费凭证,其子女方可在就近片区学校就读。4.对在城区无房产证,又不是城区老居民户,租房居住的,其子女上学,由市教育局协调到学位富余的学校就读。5.对于还建房,有孩子读小学一年级的,其房子六年内不得交易,有读初中的,三年内不得交易。6.凡在城区购房并要求转入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由市教育局协调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城区初中、小学不得相互转学。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