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尹**
- 诉求编号: 141639
- 诉求时间: 2020-11-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美名其曰“施救费”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1-20 21:0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1-21 11:0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交管局】
- 2020-11-26 09:34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2-02 15:48 【市直部门 交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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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交管局 | |
回复详情 | 收到问题反映:收取拖车费不合理的问题。收到情况后,二大队事故中队负责人第一时间与诉求人尹先生进行电话联系沟通,诉求人反映的交警进行拖车实际上是出警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扣留事故车辆。关于拖车费问题,车辆拖车费用由拖车公司收取,具体价格由物价部门进行定价,与交警部门无关。尹先生对交警部门作出的解释表示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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