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41368
  • 诉求时间: 2020-11-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请明确回答问题及处理办法

贵局多次在e线民生上回应投诉时均使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滨江天悦项目依法依规组织竣工验收”,我们在贵局城建档案馆查实滨江天悦项目中门窗为断桥铝合金门窗,而实际为普通铝合金推拉窗,既不符合设计,也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请问你们是根据上述两个法规的那个条款组织的竣工验收?不合格工程是怎么验收成合格工程的?请问你们是如何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关于贵局职能部门责任的?是依据哪一条在监督项目施工及验收的?请问在哪一个程序上可以将不合格工程合法验收成为合格工程的?给我们明确的答复!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1-16 17:2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1-16 17:2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市 住建局】
  • 2020-11-18 09:49 【监利市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1-25 13:24 【监利市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11-27 14:01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监利市 住建局
回复详情  

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之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由五方责任主体共同对该工程进行评估,五方责任主体意见一致时(同意验收),评定该工程工程合格。因此,竣工验收是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②工程合格与否是由参建五方责任主体共同评定的。③依据《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第五条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补充评价

刻意逃避责任,涉嫌严重不作为、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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