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41241
  • 诉求时间: 2020-11-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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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府专项维修基金和物业费问题

恒信春秋府通知验房交房前需要签一个补充协议,然后缴纳专项维修基金。但春秋府的16栋二单元总层高只有8层,那为什么缴纳维修基金要按一单元23层的层高来缴纳。缴费地点那里写着。14层以下含电梯,缴纳费用是61元一个平方,而超过14层则费用是71元一平方。那这样对于二单元的住户缴纳的基金是否不合理,是否应按14层以下的计费?合同上二单元的总楼层高写23层,是否合法?春秋府还通知集中交房是10月28号,并没有说可以在10月28号之前可以验房收房,反之,他们还要求交物业费后才能验房,且不管是否业主10月28号会收房,物业费都是从10月28号开始计算,这样是否违法?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1-13 23:0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1-14 12:2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2020-11-14 15:30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11-16 10:25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1-16 16:30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1、调查情况:恒信春秋府小区,缴纳房屋维修资金标准。

2、投诉人联系情况:已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告知投诉人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住宅楼为连体住宅楼,需缴存标准为73元每平方米。投诉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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