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户籍在开发区,现在沙北幸福里购房。请问现在凭购房合同可以迁移户口么?如果可以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徐女士:
您好!您的咨询我们已经收到。按照规定,公民购买成套商品房或二手房,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在房屋所在地落户。需要下列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房屋登记类)》 (必须)查看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必须)
3.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必须)
4.《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房屋权属凭证 ,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必须)
5.随迁人员需提供亲属关系凭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祝您生活、工作愉快!
沙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