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邱**
- 诉求编号: 141187
- 诉求时间: 2020-11-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农村留守老人幸福食堂建设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1-13 09:2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1-13 09:5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
- 2020-11-13 16:39 【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1-16 09:28 【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 | |
回复详情 | 1、对于农村留守老人,如符合集中特困供养条件的,可以申请进入农村福利院。2、对农村分散供养的老人,政府会派人进行探访。3、对于80岁以上老人,政府会予以适当生活补贴。4、对于幸福食堂及农村老人居家养老,国家目前暂时没有具体明确政策。如果确为必须建设,可由所在乡镇根据需求、规模上报建设项目,获得规划、建设批准后方可建设。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对农村老人关爱活动。如建设所谓幸福食堂,须办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符合国其他相关规定,方可运营。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