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141107
  • 诉求时间: 2020-11-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荆州高新发展集团拖欠已离职员工工资及社保

本人通过统一招考,于2020年5月29日进入荆州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20年10月9日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工作交接,正式离职,截止2020年11月11日,本人离职时间已一月有余,公司目前只支付本人7月和8月的工资,其他工作时间的工资均未按时结算,对本人目前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经济困难;同时,本人在单位工作期间,公司未按照社会保险法第10条,第23条,第33条,第44条,第53条等相关规定为本人购买社保,导致自己社保断缴4月有余,截止目前为止公司方未对相关费用支付作任何说明,给本人的劳动者权益产生了损害。

望荆州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履行相关规定,于10日内结算本人工资及社保费用,承担企业责任。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1-11 20:4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1-12 11:2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 2020-11-13 09:30 【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1-13 16:38 【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11-13 20:13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回复详情  

荆州高新发展集团收到贵办转发的关于王奎、杨博在e线民生的诉求承办单,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成专班。在收到承办单后,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事项的办理工作。同时,积极向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司法分局、建设局等有关单位汇报,共同对此事进行分析研判。

二、积极沟通,依法处理。目前公司已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拟定于下周与王奎就有关问题现场协商解决,杨博对公司表示理解,愿意等待处理结果。对反映的有关问题,我公司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办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

三、认真自查,规范管理。对于此次事件的发生,我公司将认真自查,梳理人事管理上的问题和漏洞,严肃整改,梳理职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厘清责任,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补充评价

本人已经收到荆州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的积极回复,公司承诺尽快核算支付本人劳动薪酬和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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