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夏**
  • 诉求编号: 141039
  • 诉求时间: 2020-11-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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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违法行为处罚两次是否合法?

本人在玉岭南路万联城市天地小区商铺门前停车两天(11.9-11.10),未停在马路上,期间也未移动车辆,附近也没有禁止停车标志,被同一交警在连续两天贴罚单两次,请问这是否违反“一事不二罚”的规定?其二,本人车上有电话,为什么不通知我?不人性化的执法是否合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1-10 23:5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1-11 09:2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公安局】
  • 2020-11-12 12:38 【松滋市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1-12 12:38 【松滋市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11-14 22:48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松滋市 公安局
回复详情   您好!经核查,11月9日因违停被贴罚单,11月10日在同一地点违停,执勤民警执法时有人从车上下来解释,未贴罚单,只按一起违章录入。 交警大队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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