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40608
  • 诉求时间: 2020-11-0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调整红日商城住宅的住宿环境问题

您好!

主要向您反馈两个问题:1.红日商城后私宅(大众补习班)紧挨着住宅建设,该私宅严重遮挡住户的光线,导致住宅常年见不到阳光,屋内空气也不流通,请有关部分彻查此私宅是否属于违建,能否进行拆除。2.红日商城小区内诸多商户将自己私人的物品堆积在院子里,导致本来是公用的院子变为了他们私人所有,严重阻碍住户上下楼的顺利通行。请有关部门能够重视以上问题,期待早日有结果,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1-03 17:4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1-04 09:2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城管局】
  • 2020-11-05 09:45 城管局提交问题挂起申请。
  • 2020-11-06 11: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 2020-11-06 11:40 已同意部门的挂起申请
  • 2020-11-06 11:43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e线民生政民互动平台 〗。
  • 2020-11-06 11:44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公安县 城管局 〗。
  • 2020-11-06 11:44 已同意部门的挂起申请
  • 2020-11-13 17:29 【公安县 城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1-13 17:29 【公安县 城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11-13 17:29 【公安县 城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公安县 城管局
回复详情   关于诉求人李康宇e线民生诉求信访的 回 复 您好,您反映的诉求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1、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实地调查,该房屋建于九十年代,属原公安县第一中学产权,暂不能定性为违建。 2、红日商城小区内不属于城市主次干道,不在市容市貌管理范围,后期我局将继续配合社区处理好您反映的问题。 已电话回复诉求人。 特此回复 2020年11月13日 经办人:甘小龙 所在单位:执法二大队 职务:中队长 电话:15207210530
回复单位   公安县 城管局
回复详情  

关于诉求人李康宇e线民生诉求信访的

回 复

您好,您反映的诉求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1、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实地调查,该房屋建于九十年代,属原公安县第一中学产权,暂不能定性为违建。

2、红日商城小区内不属于城市主次干道,不在市容市貌管理范围,后期我局将继续配合社区处理好您反映的问题。

已电话回复诉求人。

特此回复

2020年11月13日

经办人:甘小龙

所在单位:执法二大队

职务:中队长

电话:152072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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