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40383
- 诉求时间: 2020-10-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2020-10-29 19:5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0-30 09:0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市 信访局】
- 2020-11-10 10:06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河道局〗。
- 2020-11-12 12: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河道局 | |
回复详情 | 自接到E线民生转来诉求人《反映长江河道管理局监利分局禁止修建小区人防工程问题》后,长江河道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责成管理科、办公室、监利分局对诉求事件展开调查,现将调查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滨江天悦小区人防工程建设申报及审批的情况说明 监利市滨江天悦小区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北尔嘉旺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5月9日向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监利分局申报《滨江˙天悦基础工程施工申报资料》,分局经现场实地勘查后,于2016年6月6日提出初审意见,拟同意该项目建设,并报送市河道管理局批复。市局于2016年7月1日就该项目下达《关于湖北尔嘉旺置业有限公司实施滨江˙天悦房地产项目桩基础及深基坑工程涉及堤防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批复》(荆河道许可〔2016〕40号),批复中同意湖北尔嘉旺置业有限公司实施滨江˙天悦房地产项目及地下室桩基础工程,并实施地下室基坑开挖工程。依据相关水法规,合法合规申报建设项目,不会禁止建设人防工程。 二、诉求人提供的附件材料《申请报告》中“禁止修建地下人防工程”的审批意见的有关说明 经分局现场调查并走访当事人,时任监利分局城南段段长陈小光,段领导唐善兵、朱立明均未在信访件的《申请报告》中出具手写的审批意见,经反复确认比对,该报告中的手写字迹与上述3人的笔迹完全不同,城南段当时也未在该报告中加盖单位公章,监利分局时任分管领导亦无此类批示,分局也未在此《申请报告》中加盖单位公章。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 2020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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