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邬**
  • 诉求编号: 140198
  • 诉求时间: 2020-10-2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申请房产继承过户

我是岑河镇居民,我祖父(已去世)有私房一套,有国有土地证,共有子女三人,一儿(我父亲已去世)二女,二女表示不继承房产,现申请将此房屋过户到我名下,不知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0-27 13:0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0-28 09:5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0-10-28 15:02 【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10-28 15:20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2.因继承所需材料比较复杂,请诉求人带上相关资料到我中心登记窗口进行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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