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40147
- 诉求时间: 2020-10-2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开发商是否取得合法手续代收维修基金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0-26 18:2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0-27 11:0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10-28 15:25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0-30 11:01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10-30 11:42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回复详情 | 已告知投诉人我中心未委托任何开发企业代办缴存手续。并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未按本办法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给购买人。因此业主应当缴存维修资金。由于我中心只受理维修资金申报,开发商相关违规问题建议转其他相关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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