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梁**
  • 诉求编号: 140117
  • 诉求时间: 2020-10-2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经济适用房办不动产证

荆江新村小区内有188套经济适用房。业主们2013年与开发商签定了购房合同。现己居住6年了,一直沒有办不动産证。其原因是开发商二次涨价。经济适用房由开始每平方2770元涨到每平2995.37元,到2016年又涨到每平方3053元。由于开发商的无理涨价导致不补差价不办证的现况。经济适用房是通过政府摇号排队取得的。我们强烈要求无条件按原合同办理住房不动産证。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0-26 13:0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0-26 15:0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0-10-27 09:30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020-10-27 11:2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020-10-27 14:36 【市直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0-28 11:15 【市直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10-28 13:47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详情  

2020年10月28日解放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对投诉内容进行核查。已经调取荆江新村小区购房合同、《二零一三年度荆州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房住房销售方案》、和《荆州市物价局关于荆江新村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根据上述文件已核实情况:

1、《二零一三年度荆州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房住房销售方案》规定荆江新村经济适用房销售均价暂定为2770元/平方米,最终房价由物价局根据项目成本审定,差价多退少补;

2、房屋购买合同中约定“目前销售价格为暂定价格,最终房价由物价局根据项目成本审定,差价多退少补”;

3. 《荆州市物价局关于荆江新村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的批复》核定该小区经济适用房基准价格为3053元/平。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荆江新村开发商要求业主补交房款差价并未违反价格法律法规。

解放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已将检查结果告知投诉人,投诉人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满意。

办件单位: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解放所 联系人:李保泽 电话:8511779

补充评价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行为。2013年前后,荆州市的商品房价是多少?另外,2013年购买的房子,用2016年的价格补差,这是多退少补吗?政府摇号前1500号东区绿地经房是退,我们是1500号后的用所谓的经房2770元价骗我们购买。既有购房合同就应按合同办证。请向为什么不能多退呢?所谓的多退少补是开发商骗钱的手段。请政府相关部门严查。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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