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潘**
  • 诉求编号: 139826
  • 诉求时间: 2020-10-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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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物业费是否有优惠?

购买了荆江宝坻4期商品房,2017年交房,但房屋一直没有居住,缴纳物业费是否有优惠?另,能否在该四期旁开辟一条通道,方便这栋楼的业主出行。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0-21 08:3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0-21 10:2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10-22 11:24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0-28 09:17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您好,《荆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于2018年6月8日出台,您的房屋于2017年交付,根据该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本实施细则实施前,已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合同尚未到期或者尚未终止的,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实施细则实施后,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执行。所以您房屋需缴纳的物业费无优惠政策。关于您咨询的开通便道的问题,建议向其他相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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