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139547
  • 诉求时间: 2020-10-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门店电费价格1.1元/度,远高于国家0.6907元价格,

荆江新村小区收了门店物业费每年3536元,按国家价格应该是0.6907元/度+7%电损收费,原则上在0.75元/度以下收费,目前情况是存在重复收费,目前门店的电费每月由本人垫付,然后在公司走OA报账,由于公司领导说收费过高予以退回,要求沟通,多次投诉市场监督所没有结果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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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0-16 09:2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0-16 10:0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 2020-10-16 15:33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0-19 18:25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回复详情  

尊敬的客户,您好!荆江新村小区门店由物业公司专变供电,物业公司对小区商铺安装分表进行计量,该电费是交给小区物业的,非供电方一户一表直抄直管用户。电价标准属国家政策,供电公司各营业厅公示有物价部门批准的销售电价表,供电方严格按政策规定向直抄直管用户收取电费。而该商铺不属供电方直抄直管用户,客户反映的物业公司收费过高问题,建议客户与小区物业方或向荆州市市场监管局物价主管部门反映、咨询、协调。感谢您反映的问题,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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