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曾**
  • 诉求编号: 138879
  • 诉求时间: 2020-10-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本人未在家怎么办理户口迁移

尊敬的领导们,

你们好,

我们在绿地海外滩买房了,我们一家三口的户口在埠河派出所,现在想迁移到绿地海外滩所在的户籍管理处,以方便孩子回来上学,因为工作等各种原因,我们一家无法回老家,是否可以让父母帮忙处理,如果可以,那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谢谢

曾丽华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0-02 14:0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0-02 15:4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公安分局】
  • 2020-10-02 16:41 【沙市区 公安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0-09 09:53 【沙市区 公安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公安分局
回复详情  

曾先生(女士):

??? 您好!

??? 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您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户口迁移,也可以微信关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公众号,实名注册登录后,在办事—户政—迁入登记—(全省)购买商品房落户流程,按照流程提示,全程网上办理户口迁入业务。办理业务需要以下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房屋登记类)》 (必须)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必须)

3.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必须)

4.《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房屋权属凭证 ;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办理的,需提交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购房合同(必须)

5.随迁人员需提供亲属关系凭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祝您生活、工作愉快!

沙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2020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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