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文**
  • 诉求编号: 138687
  • 诉求时间: 2020-09-2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不动产权证抵押问题

近期我在办理本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恒隆四季城小区商品房)时,被告知如果手续办理完成《不动产权证》原件将无法给予我本人持有,因本人办理商品房贷款银行是荆州市农商银行三湾路支行,《不动产权证》将抵押收执在该银行。

后电话联系该银行工作人员咨询事宜也被告知因银行要求需将《不动产权证》抵押收执在该行。

请问现市面上所有银行均不在收执《不动产权证》原件,荆州市农商银行三湾路支行此举是否符合政策法规?

请问上级部门是否发布过《关于进一步规范不动产抵押登记书证明收执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9-28 11:0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9-28 11:0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银监局】
  • 2020-09-28 15:06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农村商业银行〗。
  • 2020-09-28 15:41 【市直部门 荆州市农村商业银行】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9-28 16:09 【市直部门 荆州市农村商业银行】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10-01 20:22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市农村商业银行
回复详情  

已向客户解释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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