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黎**
- 诉求编号: 138532
- 诉求时间: 2020-09-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2020-09-25 11:2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9-25 11:3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09-27 16:17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9-28 09:34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9-28 09:41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1.岗前培训。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新录用职工,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展岗前培训的,可申请享受培训补贴。岗前培训内容由企业根据岗位技能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自主确定,达到20个课时的,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达到30个课时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岗位技能培训。各地支柱产业、重点企业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对在岗职工开展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方面的培训及转岗转业培训的,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0个课时。
3.以工代训。参与、服务疫情防控正常生产的企业,对新招用、转岗职工采取以工代训方式开展培训的,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30天。
对中小微企业2018年1月1日以来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以训稳岗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上述以工代训补贴每人每年只可享受一次,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转账资金中列支。原有以工代训政策规定不变。
4.职业技能竞赛培训。企业职工参加纳入县(市、区)级、市州级、省级、国家级人社部门年度竞赛计划的职业技能竞赛,对进入决赛的企业职工,分别按照500元/人、1000元/人、2000元/人、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所在企业培训补贴。企业围绕主营业务组织开展的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按进入决赛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培训补贴用于职工参赛期间的训练费用。
5.新型学徒制培训、新技师培训按照《荆州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管理办法》(荆人社函〔2020〕3号)、《湖北省技师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14〕8号)和《荆州市财政局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荆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荆财规〔2020〕1号)文件执行。 就业创业培训按原政策执行,其他培训以相关部门的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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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这么详细的回复,希望荆州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