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熊**
- 诉求编号: 138498
- 诉求时间: 2020-09-2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暂住证的办理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9-24 17:3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9-25 10:0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公安分局】
- 2020-09-25 16:24 【沙市区 公安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9-25 17:43 【沙市区 公安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9-25 19:20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公安分局 | |
回复详情 | 熊先生(女士): 您好! 您的咨询我们已经收到。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属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业务,请您咨询交管部门。
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含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且在公安机关登记流动人口信息满6个月,可以在派出所社区警务室申领居住证。对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也祝您生活、工作、愉快! 沙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2020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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