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38420
  • 诉求时间: 2020-09-2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关于噪音扰民问题的投诉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石首市笔架山街道办事处郭家铺村三组村民刘莉。于2017年1月5日开始在微信公众平台投诉新四新机械厂的工业噪音(该厂所有大功率机器全靠近咱们居民区),2017年2月21日,环保局在公众平台上回复要求该厂进行整改,设备转移、且隔音生产,可噪音却一直未曾解决,此后我多次向环保局反映该问题(附9次投诉图片)。直至今日,除了4年前要求将土炉更换为电炉于今年9月正式投产外,其它的大噪音机器未曾整改或转移,机械厂想怎么样,环保局工作员就变着法说服老百姓来接受噪音,比如5月底电炉回厂后让其选好地址,结果厂家不听劝,将新电炉安装在原机器旁边,导致4年前每个月夜间开炉10次左中,变成现在的每月夜间开炉20多次,2020年9月3日10点27电话中,针对机械厂不承认半夜开工的问题,环保局要求我拍照取证抓现场,如厂方不开厂门的情况下,拔打12369或110,通话刚结束5分钟,环保局执法员打电话过来,说要向领导申请做检测,数据超标该他们机械厂倒霉,数据不超标的话叫我以后不要再投诉了,在明知厂方每晚12点开工的情况下提出要在晚上10点半来做检测,并说检测时不管开电炉还是没开电炉,现场没听到声音就是没声音,有意异让找第三方来检测,2020年9月18日凌晨4点左右来我家进行噪声监测。刚到一工作员给我看通话记录,说没告诉厂方今天会来检测(在110调解的问话中,厂方回答18日当天环保局给他打过电话,会来检测,因为担心他提前在我们家附近呆了1小时,补充:厂方老板平时不住厂里),现场监测了10分钟左右说要回去做报告,按混业2类标准分贝检测不超标(现场检测49.3和50.2),请他们稍等会帮忙测下投料的噪音(之前在电话里提过3次要测该噪音),工作员不愿等待并说现场没那噪音,我立马掏出手机请他们看噪音视频,却没一人停下脚步,发动汽车,他们要回去了,愤怒之下,我说了一句你们今天过来是走个过场么,工作员回按今天测的数据来说话,110警察询问按哪个数为标准来出报告,工作员复按最高分贝来定,即始厂方有意隐藏了2种大的噪音,仅电炉测试也该50.2呀,结果2020年9月23日上午环保局在公众平台回复,检测分贝49.7未超标,我们所投诉的噪音不属实,此电炉带少许尖锐声从晚上12点至第二天早上9点多不停歇,每个房间都能听到投料的振动声、机器运转产生的摩擦声和从墙体里传来的嗡嗡声,让人无法忍受。任何检测设备都是仪器,仅以仪器数据为参考依据,却忽略了最最基本的人的切身感受,人受到的伤害最深却无人问津。试问揪着检测数据不放,不考虑人的身体健康,不去亲身感受一下噪音扰民带来的痛苦,而是阻止老百姓来投诉,就是这样解民忧、排民难的吗???

恳请领导帮忙协调解决问题,解决合理诉求,还我们大家一份安静的生活环境,如需现场调解,有录音附上,谢谢领导!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9-23 20:2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9-24 10:0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生态环境局】
  • 2020-09-24 13:47 【石首市 生态环境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0-02 10:41 【石首市 生态环境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10-10 09:00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石首市 生态环境局
回复详情  

刘女士您好!关于您反映石首市东方大道新四新机械厂噪音扰民的问题,我局多次调查处理,于2020年9月18日凌晨03:00,组织石首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厂进行厂界噪音监测。其结果为:夜间49.7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如对其监测结果有异议,建议聘请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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