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随**
- 诉求编号: 138323
- 诉求时间: 2020-09-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购买二手房,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9-22 12:1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9-22 17:2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司法局】
- 2020-09-23 09:02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司法局〗。
- 2020-09-25 11: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系统提示: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应答,系统自动认定为不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司法局 | |
回复详情 | 1.因申请人与中介、出卖人已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2万元定金,该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现诉求人单方面需求解除,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收取的定金将不予退还。 2.诉求人与中介在微信之中,关于付款方式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属于对原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的变更,对双方有约束力,应遵守执行。 3.关于诉求人称在前期沟通交流之中,有关个人征信贷款,中介方的承诺,与最终订立合同不符。应该承诺属于口头承诺,诉求人无相关证明,现以此要求解除合同,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4.在解答诉求人过程之中,了解到,仅因交易之中的小瑕疵要求解除合同其内心还是愿意购买该房屋,并按前款第2条予以执行,从鼓励交易权衡利弊的角度出发,建议继续履行该房屋买卖合同,经开导,诉求人也表示可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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