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甘**
  • 诉求编号: 138290
  • 诉求时间: 2020-09-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沙市区浅水湾小区物业将公共区域车位出租给外人

沙市区浅水湾物业将公共区域车位出租给外人,导致业主没有位置停车,请问找哪个部门解决?怎么解决?每次回家都没有位置停车!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9-21 21:3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9-22 09:5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9-23 09:46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9-29 09:23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关于您反映浅水湾小区存在车位租给外人的问题,经调查了解,根据物业公司与小区业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浅水湾小区地下车库、固定车位、环道车位只能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业主共有车位收益物业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其他归全体业主所有。我们责令物业公司按物业服务合同履职,向相关业主做好解释工作。如您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请来电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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