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覃**
- 诉求编号: 138168
- 诉求时间: 2020-09-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2020-09-19 16:0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9-19 16:2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生态环境分局】
- 2020-11-23 15:1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生态环境分局】
- 2020-11-23 15:39 【松滋市 生态环境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1-26 16:00 【松滋市 生态环境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11-27 09:01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松滋市 生态环境分局 | |
回复详情 | 关于群众反映“松滋市南海镇五朝门村和文家铺村交界处一养猪场臭气扰民”信访事项的办结报告 2020年11月23日,我分局接到E线民生平台转办编号:【138168】号信访件,投诉“松滋市南海镇五朝门村和文家铺村交界处一养猪场臭气熏天,影响环境”。我分局迅速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展开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和办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诉人基本情况 投诉人:覃江,电话:18627266591。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主要是猪场距离村居居住地仅几百米,开办几年了一直忍着,好象开办就是违规批准的一块地,在人居聚集地开办养猪场经常恶臭熏天,最近养猪场还将养猪垃圾倒在露天农田晒太阳,更加恶臭。 三、调查情况 投诉人所诉养猪场为松滋市天松养殖场,位于松滋市南海镇五朝门村五组,地理位置处于南海镇五朝门村与文家铺村交界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1087MA4CCQ6MXP,经营者:张天松,联系方式:13697250227。 该养殖场建有猪舍两栋,配套建设厌氧池3个,消毒池一个,养殖废弃物厌氧池处理后用于还田还林,粪污受纳面积约120亩,设计养殖规模约年出栏生猪500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842108700000088,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2421087MA4CCQ6MXP001X。 四、处理情况 要求该养殖场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养殖废气(恶臭气体),确保不造成环境污染。 五、回复情况 当面将检查及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一并告知:1、养殖场用地是否违规批准不归属生态环境部门调处;2、国家鼓励经处理后的养殖废弃物用于还田还林。 投诉人要求撤销投诉,并出具书面撤销投诉申请。 环境监察人员:周雪峰 联系方式:13593818912 张 岳 联系方式:13872318616 2020年11月25日 附:《撤销投诉申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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