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熊**
  • 诉求编号: 137711
  • 诉求时间: 2020-09-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关于为企业职工漏缴医保追讨

我于1996年11月至2013年11月在沙市中商百货上班。近日,有以前同事在办理退休相关事宜时,发现沙市中商百货1997年—2007年未给在职员工购买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为保障我们退休后的合法权益,多次与商场方面协商要求商场为我们补缴,但是都以相关部门不同意补缴遭到拒绝。在此,我想请问劳动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在用工单位承认未给员工缴纳医保期间的费用用工单位应该如何给员工补缴?以什么方式补缴?接到员工诉求后多久补缴!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9-14 20:5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9-15 15:4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医保局】
  • 2020-09-21 16:31 【市直部门 医保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9-21 16:31 【市直部门 医保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9-23 21:19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医保局
回复详情   目前,我们就所反映的问题正在与相关单位协调,请耐心等待。
补充评价

什么时候能解决问题,请明确答复。上面的回复等于未回复,根本没有解决任何问题。我希望这个关注老百姓的平台能跟我们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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