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章**
  • 诉求编号: 137670
  • 诉求时间: 2020-09-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关于补缴医保的问题

您好:

我是1996年11月入职中商百货,2015年离职。一直未查过公司购买社保、医保情况。上个月得知,公司为退休人员补办、补交了6.5年的医保,产生疑问。

于8月份多次查询,得知中商百货在2010年才给我买医保。按照国家社会保险相关规定,中商百货没有落实政府要求。我们240人,先后多次向中商百货、医保局询问。医保局表示没有时间通知中商百货,中商百货表示不知道怎么办。

医保局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没有达到退休年龄,没有造成损失拒绝我们的请求。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请劳动仲裁部门为我们做主。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9-14 18:2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9-15 11:3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09-16 09:13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医保局 〗。
  • 2020-09-16 10:58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020-09-18 08:40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9-18 08:40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27号)规定:本通知执行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涉及社会保险参保补缴类争议,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再受理;本通知执行时间为……,最迟不晚于2020年7月1日。

2020年9月16日,我院收到工单后,已经安排工作人员与诉求人电话联系,并作了适当政策引导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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