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范**
- 诉求编号: 137657
- 诉求时间: 2020-09-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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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户籍随母亲,户籍没有享受村里待遇。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9-14 17:1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9-14 17:1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信访局】
- 2020-09-15 09:05 【石首市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9-15 09:27 【石首市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9-15 11:45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 石首市 信访局 | |
回复详情 | 团山寺镇人民政府回复: 范女士: 你通过e热线,反映你的小孩与2015年上户口到小新口村,至今没有分得责任田的问题,我们通过调查,这主要是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是按“承包土地在经营期限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执行的,这是在第二个承包期内,从1998年至2028年内需要执行这个政策。如果你确实需要土地,村需召开群众代表大会,至少有三分之二的群众代表通过方可以进行。因此,你小孩在现有的政策范围内,不能享有分责任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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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上个问题我想说明:国家提倡土地60年不变的政策,那信访办工作人员给到回复从98年到2028年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我姐是2011年出嫁,为什么我姐的户口一下就下户把责任田转为承包田,那既然下了户口,为什么增加的人口填不起来?这不正是你们所说的那个时间段吗?作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