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137449
- 诉求时间: 2020-09-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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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二十余年,户籍迁入受阻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9-10 17:5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9-11 08:5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公安分局】
- 2020-09-11 11:42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公安局〗。
- 2020-09-14 09:20 【市直部门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9-14 11:53 【市直部门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9-14 12:11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公安局 | |
回复详情 | 按照荆州市公安局贯彻落实《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控制城镇人口到农村落户。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后,因不适应城镇生活已返原籍地务农的,或者因离婚、退伍、学生毕业等原因已返原籍地务农的,或者在城镇积累一定资金、资源、技能后返乡创业的,如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含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农村原籍地具备继承、受赠、与父母共同居住等能够证明合法拥有该房屋使用权且经常居住的房屋,可将户口迁回农村原籍地。申报材料: (一)落户申请; (二)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证; (三)随迁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 (四)亲属关系凭证; (五)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六)村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情况和同意落户的证明。 您需要满足落户农村地区的条件,派出所才会受理您的申请。谢谢您的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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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是条件不满足无法办理,而是现公安部门无法办理异地户籍转入。 再有就是“如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含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农村原籍地具备继承、受赠、与父母共同居住等能够证明合法拥有该房屋使用权且经常居住的房屋” 户籍转入需要证明合法拥有房屋使用权(即不动产权证,及房产证),而现社区办理不动产登记又需要户籍在当地,明显的存在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