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向**
  • 诉求编号: 136150
  • 诉求时间: 2020-08-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商品房已交房,尚未办证,能否办理落户

荆州沙市区人信悦玺一期已交房,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但是已经进行不动产登记,能否办理落户,现非荆州市户籍,如果能办理,需要什么材料,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8-25 10:3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8-25 10:4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公安分局】
  • 2020-08-26 11:36 【沙市区 公安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8-26 15:53 【沙市区 公安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8-27 07:29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公安分局
回复详情  

向先生(女士):

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您可以微信关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公众号,实名注册登录后,在办事—户政—迁入登记—(全省)购买商品房落户流程,按照流程提示,全程网上办理户口迁入业务。办理业务需要以下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房屋登记类)》 (必须)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必须)

3.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必须)

4.《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房屋权属凭证 ;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办理的,需提交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购房合同(必须)

5.随迁人员需提供亲属关系凭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也祝您生活、工作愉快!

沙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2020年8月26日

补充评价

好的,谢谢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