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肖**
  • 诉求编号: 136050
  • 诉求时间: 2020-08-2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克扣工资不合理

我家人是长艺一名高职教师,七月份放暑假休息,其间从微信看到学校教务处王主任组建2020年暑期教材编写群,家人是编写成员之一,而且很好的完成了工作,相关资料也传给王主任。可前几天发七月份工资,我的不到2000元工资被全扣了,工资条注明原因是全月旷工(人事解释是没签到,不签到被认定为旷工),我找系里周主任,她说没签到也不应全扣;再找人事部韦主任,他说旷一天扣200元。国家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带薪休暑假权利,暑假安排任务应按劳动法作加班处理,难道民办高校能行走在法律之外吗?我要为家人讨回公道。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8-23 12:4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8-23 15:2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08-24 09:26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教育局 〗。
  • 2020-08-24 09:27 【市直部门 教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9-01 11:37 【市直部门 教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教育局
回复详情  

 回复:1.关于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民办)肖振瑛7月份考勤情况

(1)7月1~19日,教学部门反馈的考勤记录全部是旷工,没有其回校上班记录(佐证:在教务处提供的专班负责人与其微信联系的记录中显示,7月20日要求其到专班报到,其回复说“现在在外地……”,教学部门没有其请假或调休的记录)。

(2)7月20-31日,暑期专班也没有其出勤记录。

2.关于暑期休假问题

学校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暑期有15天的休假时间。在学校实行专班负责制的情况下,教师可以与专班负责人协商休假时间。但其未与专班领导协商,亦未办理任何请假或休假手续,一直未到校上班。所以,不存在没有假期和加班的问题。

3.关于旷工扣除工资的问题

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规定,“教职工不假不到……,一律作旷工处理,每天扣发当月工资200元,……连续旷工超过四天或者一学期累计旷工超过五天的,学校将给予除名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肖的旷工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学校的管理制度。

上述管理规定,其本人也是知道,不存在到人事处问过后才知道。(其入职时,学校组织培训时,这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教师每人一本《员工手册》,其本人也签收过)。

4.关于当月工资的问题:

学校校教师工资采用“基本工资+课酬”方式发放。7、8月份,该老师没有课时薪酬,7月份应付发工资为2318元;扣除社保应承担部分后,实际应支付其工资为1979元。因其7月份旷工天数太多,故停发了其全部工资。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